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研工字[2020]13号      发文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促进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学校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评议”)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开展学生工作满一年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须参加述职评议。

到新单位任职、新提任为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时间不满一年的,只进行工作总结,不参加评议。

二、组织与实施

述职评议由学校党委成立工作组统一领导实施。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纪委、

三、原则与内容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水平和专业能力相结合,工作效果与工作评价相结合等原则,全面考察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学生工作的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具体内容包括:

(一)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开展学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及创新实践工作;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情况。

(三)围绕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德育导师队伍、烛光导航师队伍、班主任队伍、辅导员队伍、学生骨干队伍等建设情况。

(四)围绕学生工作品牌建设和工作创新情况。

(五)围绕组织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四、评议环节

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学生工作述职主要包括工作总结、民主测评、述职考评等环节。

(一)工作总结

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认真总结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聚焦学生工作,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2020年6月6日前报学生工作部门。

(二)民主测评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民主测评不单独组织,主要参考武汉大学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结果。

(三)述职考评

学校述职评议工作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书面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及相关工作表现等,对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学生工作进行述职考评。

五、结果与反馈

学校述职评议工作组结合工作总结、民主测评、述职考评等环节确定最终述职评议结果,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

学校将加强述职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述职评议结果与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的评奖评优、干部任用挂钩。述职评议结果交由组织部备案,并由学生工作部门向本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评议“一般”和“差”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述职评议工作,把述职评议作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科研院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结合学生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创新举措,总结成绩与不足,交流经验与心得,将述职评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