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学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设字[2020]1号      发文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疫情防控指示精神,有序有效推进复工复学,牢记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实验室安全风险想在前、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在前,为学校平稳、有序、安全地复工复学做好充分准备,现将进一步做好复工复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验室消杀和隐患排查工作

学院(系、中心)应组织物业人员或突击队员对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消杀,对实验室设备、清洁卫生状况、水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为复工复学营造安全、卫生的实验室环境。

二、严格管控师生进入实验场所

学校正式复学前,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场所开展实验(已批准开展新冠病毒科研攻关的除外),各类教学实验室原则上暂时不得开启。教师复工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需要进入实验室的,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科研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等因素严格把关审批,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批准,同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可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

三、落实复学后实验室疫情防控举措

实验室作为校园内人流密集场所之一,复学后须认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方案。要加强实验室消毒及通风换气,每日定期做好消毒并记录,实验室房间内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入实验室后,实验人员应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公共实验室、仪器共享中心等实验场所制定人员限流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一旦实验室人员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及时向所在学院汇报。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我校尚不具备开展新冠活病毒相关实验的条件,灭活的新冠病毒相关的实验活动必须在符合条件且已备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进行。各涉及生物安全的学院(系、中心)严格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各类病原微生物样本、实验废弃物等感染性材料落实专人管理,严格避免泄露引发的二次污染事故。复工复学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如有违规行为,立即对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并勒令有关学院和所属实验室即知即改。

五、认真检查评估危化品存放环境安全状况

学院对于危化品暂存间以及危化品存放量较大的实验室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泄漏、燃烧等安全风险。及时清理实验室内试剂,对于过期或变质药品试剂应将清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报废处置。补充、更换实验室内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确保应急用品充足且在有效期内。

六、做好气体钢瓶及其它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恢复供气前,要对气瓶间进行专业安全检测,查看供气管路、仪器仪表连接处有无漏气现象,气体钢瓶是否已超过保质期,压力表及安全阀等附件是否完好或超期未检验。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及特种设备禁止启用,经过专业人员维修、更换后再开展有关实验活动。

七、进一步规范辐射工作场所管理

学院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放射源存放场所,清点核查放射源数量与存放状态。辐射工作场所开始使用前,实验室应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分析,检测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含放射源工作场所、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辐射监测数据有无异常,检查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标识、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等)是否可正常工作。确认无隐患后,可按照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八、关于试剂耗材购买备案、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月13日起,实验试剂耗材购买备案、管控类危化品申购审批可通过武汉大学试剂耗材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订单。危险化学品派送车辆或人员入校,由学院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保卫部审批。普通试剂耗材派送车辆和人员入校,由学院报保卫部审批。

九、关于实验废弃物转运工作

根据校园管控要求,实验废弃物中转站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废弃物的暂存工作,分类收集妥善存放已产生的实验废弃物,不得放置于公共区域或露天场所,严格杜绝废弃物泄漏事件。如实验废弃物数量较大或存放有困难的学院可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统一安排集中存放或转移处理。

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与实验室安全 “两手抓”

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实验室安全工作两手抓,细化工作方案,将学校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复工复学后师生身体健康、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