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科文字[2020]7号      发文单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把握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发挥自主科研项目培育引导作用。

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学者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基础,围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聚焦学术前沿,开拓研究方向,夯实研究基础,提升学术创新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争取孵化和培育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一批高层次科研项目,助推优秀学者学术成长。

二、项目设置

此次人文社科类自主科研年度项目共设两类: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均为每项5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研究基础,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以上职称的文科单位正式在编教师或研究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

(2)正承担校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者正受到人文社科研究院组织实施的青年学术团队、文科杰青优青等计划资助的;

(3)申报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除2019年7月以后入职的新进教师之外,本次不能申报。

2.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不能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课题重复。以往年未能成功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请书为基础进行申报的,必须作出实质性修改,文字修改幅度一般不得低于50%,并需在申报书中作具体说明。

3.青年项目申报者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资助首次申报自主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

4.一般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在近3年(2017年元月以来),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向年龄相对较轻、获得校内各类科研资助较少的申报者倾斜。

四、管理考核

1.获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相应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武汉大学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和使用承诺书》,按照规定接受主管部门检查,定期报告进展,并按约定完成相应科研任务。

3.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研究周期内无法按时完成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项目经费分批划拨,首年划拨第一批,如期结项后拨付第二批。延迟一年结项的,第二批经费减半划拨;超过此期限仍未结项的,不再续拨经费,并且两年内禁止申报校内各类科研项目。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为进一步保证论证质量、提升培育成效,今年启用新版申报书。申报材料格式,总体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式和要求。

2.申请者下载并填写2020年版《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和《活页》,于7月8日前提交给各单位科研管理办公室。要求:交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一份,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书电子文档的文件名须统一规范,格式为:“申报项目类别、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如“青年项目文学院张×-××研究”等。

3.各单位将以上材料审核盖章,汇总后填写《申报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201室。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立项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徵 87449069(内线89069)

电子邮箱:xiangmu20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2020年版)

2.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论证》活页

3. 202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武 汉 大 学

2020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附件3:202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