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湘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党字[2023]64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校党委决定:

肖湘衡同志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淑杰同志任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校医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熊瑛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医学部党工委副书记(中层正职)职务;

何小华同志任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郭新立同志任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振同志任弘毅学堂党委委员、书记;

余向红同志任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周翔同志任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党委委员;

方萍同志任弘毅学堂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吕晶、苏德超同志任弘毅学堂党委委员;

免去刘丹丽同志的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胡勇华同志的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乔豪学同志的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何皓同志的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上述干部中,刘丹丽、何皓同志的免职时间从2023年7月3日起计算;其他干部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7月1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