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党字[2020]41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现将《武汉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人事档案专审人员推荐表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武汉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要求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武汉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以下简称“全覆盖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2014 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范围外的具备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任职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重要信息,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材料是否缺失、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信息是否前后矛盾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案步骤

(一)筹备部署和成立专班

学校成立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 进 窦贤康

副组长:万清祥 赵雪梅 沈壮海

成 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方 卿 付 磊 朱德友 张长文 张绍东 巫世晶

陈传夫 何 莲 柯 涛 涂上飙 彭国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由文云冬、孙太怀、汪咏波担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全覆盖工作专班,在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每个部门、单位须向专班推荐一名工作人员,于9月18日之前报送到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地址:人事部107办公室,联系人:黄慧。电话:68756202。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安排为: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整个工作分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四个阶段进行。

1.审核登记。由专人负责初审和复审。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中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

2.汇总分析。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按照有关认定政策和程序,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信息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问题处理过程中,需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的,一般问题由干部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本人谈话,重大问题由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其本人谈话。

4.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初审人、复审人提出初步意见,交专班汇总并负责核准后提出认定意见,由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三)问题处理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5.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四)总结报告

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2021年9月底前上报领导小组。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是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突出问题、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全校各部门、单位以及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专项审核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政策标准、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程序,逐项逐页对干部信息,实事求是地记录情况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核实,严肃认真地进行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人事档案专审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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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名:(盖章)

2020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