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科研相关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人字[2020]16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加大开发专职科研、短期科研助理等岗位设置力度,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校科研支撑与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拓展渠道,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

(一)学校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现有聘用岗位的考核与管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岗位任务要求的以及符合解聘条件的,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位清理与处理,切实加强人员管理,提升用人效益。对清理出的空岗,纳入开发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特聘研究员系列等科研工作,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和科研资源,结合实验(工程)技术队伍建设实际,加强实验(工程)技术辅助岗位补充;充分发挥武汉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作用,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扩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规模。

二、主动谋划,应设尽设,加大力度开发相关岗位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合理配置、应设尽设”的原则,根据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社科项目经费和其他科研经费等相关经费情况,均可按经费使用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规范设立相关岗位。

(二)各单位开发设置岗位,主要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工程)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科研辅助工作。岗位聘用存续时间一般为1年。

三、提升质量,优化程序,加快相关岗位的设置与选聘

(一)学校人事部要优化科研助理等岗位聘用流程,减少非必须审批环节,灵活选聘方式,开发一个招聘一个,在合同签订、社保办理等方面快速办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科研助理岗位的人员选聘、薪酬待遇、社会保险、户口档案、日常管理等方面,保持现有政策不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选聘毕业生权益。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大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各就业工作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二)2020年学校各类新开发的科研相关岗位,以及经批准设置的其他各类型聘用岗位,原则上应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向武汉等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倾斜,重点向本校应届毕业生倾斜。

五、部门联动,跟踪指导,有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一)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之前完成科研助理等岗位开发和计划报送工作(具体表格见附件)。经费来源渠道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须先报其审批,预先落实好经费列支渠道、额度及方式。

(二)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要主动对接各相关单位,在开发岗位、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指导和保障,尽可能提供最大便利。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积极动员,对接符合需求的应届毕业生,跟踪做好招聘宣传和人选推荐工作;人事部要按照“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及时吸纳选聘毕业生就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张启明,电话:68762626,

联系邮箱:zqm@whu.edu.cn。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刘文彬,电话:68771178。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开发科研岗位计划表


武 汉 大 学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2020年开发科研岗位计划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序号

设岗项目类别

项目

名称

项目批准号/校内财务号

设岗

数量

人员经费额度

岗位主要工作任务描述

拟聘

时间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病毒……机制研究

3204***7/2201****1

1

8万元/年


2020.07

2

“双一流”建设经费

**院双一流建设专项 

……..

2

18万元/年


2020.06









备注:1.“设岗项目类别”指可以开支并且人员经费已列入计划的相关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

科技重大专项、人才专项(青拔等)、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社科项目经费和其他科研经费等。

2.“拟聘时间”和设岗时间可不一致,拟聘时间可根据科研项目进展的实际需求情况从2020年6月至12月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