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组字[2020]6号      发文单位:人事部


全校各部门、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校上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一线工作人员义无反顾、忠诚担当、敬业拼搏。为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励先进,经研究,学校制定了《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全校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敢于担当、冲锋在前、扎实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教育部、湖北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切实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疫情防控一线

1.深入一线、勇挑重担。各单位、部门要听从学校统一指挥,服从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励并有序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2.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坚持全校防控工作一盘棋,做到纵向沟通到底,横向协调到边。一切工作以疫情防控有效性为判断标准,力戒走形式、走过场,确保一线人员把精力集中在疫情防控上。

二、注重在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3.坚持在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及时选优配强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在疫情重大关头、关键时刻锻炼、考验、识别干部。将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业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作为评价、考核、使用的重要标准。对经受住考验的年轻干部和年轻人才,优先纳入干部培养培训计划及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4.加强考核激励担当作为。将疫情防控工作表现情况列为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调整配备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坚持原则、个性鲜明、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5.及时发现、发展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三、实行一线人员职称职员晋升、人才选拔倾斜政策

6.实行职称晋升倾斜。将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表现突出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大力倾斜。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市(厅)级表彰或记功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以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先或破格晋升聘用岗位。

7.实行职员晋升倾斜。坚持职员职级职数指标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优先晋升职级。

8.实行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推荐倾斜。在推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和名医、名师工程,推荐“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荣誉称号工作中,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四、认真落实一线人员身心健康保障和待遇

9.确保物资供应与支撑保障。加强物资调配,优先保障防控一线人员所需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物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安排好防控一线人员防护、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事项。

10.落实轮岗休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科学调度,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在防控任务结束后及时安排补休,未补休的,按规定落实相关工资报酬;及时了解一线人员的思想和心理状况,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帮助减压释负。

11.落实相关补助补贴待遇。附属医院、校医院要落实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人员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政策。学校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落实一线人员加班误餐补助。适时组织防控一线人员开展健康体检,优先邀请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参加学校、湖北省及国家组织的休假疗养活动。

12.增加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学校单列核定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向防控一线人员倾斜,相应提高优秀比例。

五、真情关怀、帮扶、宣传一线人员

13.及时关心慰问。各单位、部门要统筹用好划拨的党费及相关资金,大力支持和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及时了解掌握防控一线人员的工作、家庭情况,对家庭困难、感染确诊或隔离观察的及时慰问。

14.及时帮扶解困。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家庭进行对口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的一线人员,学校建立工(公)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和抚恤。

      15.大力宣传表彰。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及时、大力宣传;对表现突出的,按规定及时嘉奖、记功、授予称号。全面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