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选派“银龄教师”赴西部高校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离退字[2023]1号      发文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退休教师优势,促进西部高等学校教育振兴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研究制定了《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选派“银龄教师”赴西部高校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选派“银龄教师”

赴西部高校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推进西部高等教育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选派银龄教师的资格条件:

1.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教师。

2.申请线下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申请线上教师年龄一般在75(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4.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银龄教师的类别及其岗位职责:

1.银龄教师根据援派时间长短和支教方式分为长期银龄教师、短期银龄教师、线上银龄教师。长期银龄教师指全职在受援高校工作1学年及以上的教师;短期银龄教师指以完成指定任务为目的,到受援高校工作的非常驻教师;线上银龄教师指通过在线教育、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的教师。

2.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鼓励通过在线教育、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3.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 64 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 1 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银龄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4.短期和线上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示范引领”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工作。

二、有关保障

(一)银龄教师享受的有关待遇:

1.银龄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长期银龄教师享受受援高校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高校报销 1 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2.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由受援高校按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3.短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由受援高校据实发放。

4.通过在线教育、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课时费为100元/课时,由受援高校据实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课时费标准。

5.到受援高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由受援高校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6.长期银龄教师在援派出发前,学校负责安排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银龄教师在援派期间因病在受援地公立医院就医(含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开药)医疗费按对口医院报销。

7.银龄教师在援派期间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待遇按“三方协议”内容享受。

8.银龄教师可根据聘用合同、工资发放、纳税记录、授课记录、教学评价记录、教学档案规范性等如实反映教学参与度和其他教学科研相关活动的支撑材料和数据,在高校设置、中国教育监测评价、学位授权审核、办学条件监测、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中,按相关规定折算。

(二)学校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对口支援专项经费,用于银龄教师支教项目的管理、体检、慰问等支出。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银龄教师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离退休工作处、国内合作部、人事部、财务部、校医院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学校银龄教师支教各项工作。

(二)选派银龄教师的程序:

1.根据受援高校需求信息,离退休工作处组织银龄教师自愿报名。

2.离退休工作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学院负责银龄教师的政审和业务能力审核。

3.受援高校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并向我校发确认聘请函。

4.签订支援高校、受援高校、银龄教师三方协议。

5.银龄教师根据协议约定报到上岗开展工作。

(三)银龄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要积极支持银龄教师支教工作,并做好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单位:(盖章)                                                       武汉大学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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