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研究机构教授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学术字[2024]1号      发文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教授委员会章程》(武大学术字〔20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含学校独立研究机构教授委员会,下同)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届教授委员会于2019年选举产生,任期已满且未进行换届的单位应根据章程要求完成教授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二)教授委员会组成应与单位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和公平性。

二、组成规则

(一)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一般由教授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应有一定比例的4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授,教授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为单数。

(二)学院、研究机构教授少于7人的,全体教授均自然为委员,可吸收部分优秀的中青年副教授;研究机构可联合组建教授委员会。

(三)委员年龄应符合任满一届要求。

三、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具有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二)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成果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备国际学术视野。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担当意识,关心学校及学院、研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工作程序

(一)根据《武汉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教授委员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单位教授委员会换届方案。

(二)教授委员会委员由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推选,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选,最后均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三)换届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工作要求

(一)学院、研究机构教授委员会是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权限和运行制度应依照《武汉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教授委员会章程》执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教授委员会换届的组织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教授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将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备案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sxf@whu.edu.cn。备案材料包括工作报告(含换届工作整体情况介绍、教授委员会名单)和教授委员会备案信息表(见附件)。联系电话:027-68754409。

(三)各相关单位自行做好教授委员会换届过程中所有文件和选举选票等原始材料的存档工作。

附件:学院、研究机构教授委员会备案信息表

武 汉 大 学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学院、研究机构教授委员会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