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对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一、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分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
委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校友总会秘书长;人文科学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科学学部、医学部相关学院负责人代表;教师、校友及本科生代表
二、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本科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