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对武汉大学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组成做如下调整:
一、武汉大学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分管教师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
二、武汉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
主 任: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本科生院院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委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医学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兼任。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