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组建武汉数学与智能研究院、武汉大学新型电力系统与国际标准研究院。
一、武汉数学与智能研究院为校内实体科研机构,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归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管理,授予机构代码、财务账号、人事账号、机构公章等权限;采用双院长制,副院长不超过3名,副院长由院长提名;下设综合办公室、学术服务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各设主任1名、非事业编人员1名。
二、武汉大学新型电力系统与国际标准研究院为校内实体科研机构,依托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归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管理,授予机构代码、财务账号、人事账号、机构公章等权限;设院长1名,副院长不超过3名,副院长由院长提名;下设综合办公室、学术服务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各设主任1名、非事业编人员1名。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