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办字[2023]11号      发文单位:工会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养良好师德师风,激励广大教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我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专职教师,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评选名额: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遵守规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淡薄名利、恪尽职守、言传身教;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关注教育事业和社会需求,服务大众,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崇高威望;为人师表,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四)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着眼于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秉持学术诚信,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团结合作、协同创新,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

已获得过“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或“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表彰。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黄泰岩 张平文

副主任:周叶中 赵雪梅 沈壮海 屈文谦 宋保亮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部、纪委/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人,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民主推荐。各二级单位民主推荐0-1名候选人,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推荐0-5名候选人(2023年6月9日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

(三)评委评审。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拟表彰人选(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网上公示。拟表彰人选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7月10日前公示完毕)。

(五)发文表彰。学校党委审批发文表彰。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评选过程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进行。需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二)被推荐为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填写《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同时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各单位2023年6月9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联系人:陈玺,联系电话:68762612,电子材料发至邮箱:51945683@qq.com。推荐材料包括《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和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表彰奖励

2023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授予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

 2.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附件: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022-2023年度武汉大学师德标兵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