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理学部湖滨区周转住房整体搬迁腾退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后字[2020]11号      发文单位:后勤保障部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转住房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学校房屋资源的统筹调配工作,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文理学部湖滨区教工周转住房整体搬迁腾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学校周转房调配思路和2021年研究生招生所需学生宿舍规模,湖滨区将全部规划为学生生活区,现有湖滨区的3栋教工住宅(湖滨2、3、4栋)将全部改为学生宿舍。为确保2021级学生按时入住,3栋教工住宅需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搬迁腾退工作。

二、搬迁腾退对象

现居住在湖滨2、3、4栋的所有教职工租户是本次搬迁

腾退对象。

三、腾退及安置原则

依据《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武大后字〔2017〕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武大后字〔2019〕8号)等文件精神,湖滨区教职工租户按下述不同情况予以分类处置:

(一)对租期未满5年且确需周转住房的教职工,可以申请校内一室一厅周转住房,在累计5年租期内按原有租金标准缴纳房租。住房申请按“先退先选”原则执行。

(二)租期已满5年且在武汉市无其他住房(需提供武汉市无房证明)的教职工,在学校房源许可情况下可以申请校内一室一厅周转住房,并按市场价缴纳房租。

(三)属于人才系列(人事部核定),且其子女在武大幼儿园、小学或初中就读的教师,在学校房源许可情况下可以申请校内两室一厅周转住房,租金标准按周转住房相关文件执行。

(四)博士后人员,由人事部在现有博士后用房中调剂安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周转住房申请:

1.已参加房改购买了校内房改房的;

2.已领取学校发放的住房置换补贴的;

3.已购买桂子花园小区、珞珈雅苑小区、珞桂教师小区、或卓刀泉教师小区的;

4.租住校内周转住房租期已满5年及以上且不属于前述第(二)(三)条规定情形的。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建工作专班,确定工作方案。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组建搬迁腾退工作专班,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工作方案拟订及报批工作。

(二)发布工作通知,做好宣传动员。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安排专人及时向各租户发布书面退房通知。学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搬迁腾退工作,组织各二级单位切实做好教职工租户的教育引导和思想动员工作。

上述工作在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搬迁腾退时间安排

所有教职工租户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搬出湖滨区住房,并到后勤保障部住宅办315室办理退房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湖滨区周转住房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扎实推动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教职工租户所在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人负责,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做细做好本单位退房教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清退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阮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68770715。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