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后字[2020]10号      发文单位:后勤保障部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以及《武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19〕33号)、《武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0〕15号)、《武汉大学家具管理办法》(武大后字〔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家具资产管理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家具资产的全面清查和盘点,掌握学校家具资产现状,实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完善清查盘点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家具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条件支撑。

二、清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家具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为基准日以前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且所有权属于学校的家具资产,包括未计入财务账的家具资产。

在2016年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建立的资产账目为核对依据,对存量家具进行清查盘点和逐个核对,包括家具名称、规格尺寸、编号标签、使用状态、摆放位置、保管人、使用单位等信息,明确家具资产现状。

三、清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1单位自查

各单位通过“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的“家具清查”模块开展自查,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盘点。

一般用户通过电脑或手机“智慧珞珈”APP的“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确认本人名下的家具状态,若有接受捐赠、未入账的家具需要在系统中填报。

各单位家具管理员根据盘点的实际,针对没有人员认领的家具指派分配到现任用户,公共家具由家具管理员认领。清查任务结束后,在系统中核实本单位自查结果,并生成《家具清查盘点报告》模板。对清查中未上传家具实物图片和未粘贴家具资产条码的,请及时上传图片,清理完成后统一到后勤保障部打印条码并粘贴。

各单位要根据本次清查,认真梳理家具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并对后续家具资产管理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家具清查盘点报告》。

(二)学校核查

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后勤保障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核实自查结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

(三)清查结果处理

汇总整理清查结果,形成学校家具资产清查报告。对于盘亏的家具,按照《武汉大学家具管理办法》(武大后字2017〕17号)相关规定处理;对于盘盈的家具,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相关要求完成上账处理。各单位清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清查盘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初步计划如下: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自查;

2021年1月1日至15日,后保部组织核查;

2021年5月前,完成清查盘点结果的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家具清查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安排1-2名家具管理员具体负责清查任务,并将家具清查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到后勤保障部公房办305室。

完成清查任务后,家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结果,各单位需要总结本次清查反映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家具清查盘点报告》(家具系统可直接打印)交后勤保障部公房办305室(也可通过家具QQ群传扫描件)。如有其他情况另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8779449。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