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的通知

文件字号:武大组字[2020]1号      发文单位:党委组织部

武大组字〔2020〕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9年12月—2020年3月。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武汉大学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武汉大学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等。

三、考评安排

考评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主要包括民主测评、现场考评、述职考评等3个环节。

(一)民主测评

时间:2020年3月底前。

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民主测评与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测评会上,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党委班子述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参会的教职工、党员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现场考评

时间:2020年3月(在述职考评前完成)。

学校党委组建考评组,深入分党委(党总支),对照《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办法》(见附件1),以座谈访谈、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同时就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重点考评。现场考评要注重看现场、看实效、听意见,少查资料、少翻台账、少看展板,坚决防止简单以开会发文、“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的现象。

2019年度接受过学校党委巡察的分党委(党总支),不再进行现场考评,由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巡察组组长根据巡察了解的情况、整改情况等进行评分。

(三)述职考评

时间:2020年3月。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湖北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和实际,以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述职考评工作安排见附件2。

(四)综合评定

时间:2020年4月。

综合民主测评、现场考评、述职考评等情况,学校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考评情况进行研究,并报学校党委评定。学校党委研究后,向各分党委(党总支)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考评工作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二要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全面梳理总结本单位2019年度党建工作,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弱项,扎实做好考评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好所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考核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要务求实效党建工作考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既要科学规范,又要简便易行,不增加各单位负担;既要考出亮点特色,又要发现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注重定量测评,又要强化定性分析,综合进行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指标

及评分办法

2.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

作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3.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

要求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1: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办法.doc

附件:附件2:2019年度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docx

附件:附件3: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要求.docx